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试行)》,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拟任用谷业能等7名同志为员额检察官,现予以公示。
谷业能桂林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助理
熊耀原阳朔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助理
唐玲洁全州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叶长清苍梧县检察院派驻旺甫检察室主任、三级检察官助理
秦玄怡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张鲜艳南丹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韦韦璐都安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年1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秘书处(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