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份落款为广西桂林全州县卫健局的文件在网络流传。
根据文件内容:在20世纪90年代根据计划生育工作严峻形势,严格执行“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经核实,你们超生的孩子(属第七孩)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家庭超生的孩子被有关部门直接抱走送给别人。以现在的眼光看,这简直匪夷所思。父母自己生的孩子,就算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可以罚款,但是怎么能直接把孩子给“调剂”走?活生生的人,怎么能像物品一样被“调剂”?
可是如果对那段并未远去的历史有所了解,就会知道这种人伦悲剧,不只是发生在全州。甚至不少地方,发生过比把孩子抱走更触目惊心的事。诸如强制让孕妇引产大月份婴儿,更是常见。
交代这个背景,并不是要为当地这种“社会调剂”的行为辩护。只是要理解这一现象发生的复杂性,这样我们才能思考如何善后,如何以文明之光照亮那段幽暗的过去。
首先,我们要区分一个行为的底线,是特定背景下的普遍做法,还是即便在当时的社会语境下,也是相对特殊的极端做法?
从文件来看,事发已经是90年代。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很多地方的计生政策已经没有开始那么严苛,看待生命和权利已经不再像过去那么简单粗暴。所以当地这种做法,真的是普遍的不得已,还是少数人工作粗暴甚至有别的图谋?必须要调查清楚,不能简单笼统地让计划生育政策背锅。
其次,即便是考虑到历史背景,在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之下,这种乱象一定程度不可避免,无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可是现在回看,把活生生的人当成物品做“社会调剂”,也是非常野蛮粗暴的行为。
错误并不因为有特定的背景,就不再是错误。而既然是错误,在有条件纠错的时候,相关部门就应该承担起历史责任。这才是文明。
用现在的拐卖孩子罪名去定性当初的“社会调剂”,可能是有些牵强,可是当地也不能因为无法定罪,就无所作为,就心安理得。
最起码,可以投入精力去梳理,当初有哪些孩子被“社会调剂”了,帮助这些家庭实现团聚。另外对于被骨肉拆散的这些家庭,有条件的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哪怕是象征性的补偿也行。这代表的是,我们能够勇于承认错误,不管过去多少时间,世间还是有公道的。
如果只是用历史遗留问题一再糊弄人,那这就不只是历史遗留问题,就不只是过去的幽暗,也成了今天的耻辱。这种“社会调剂”不只是发生在全州,更多地方应该有这个勇气。现在不纠错,未来还是会被后人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