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州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您为了生命安全,不可

近期降雨增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杜绝食用野生蘑菇引发食物中毒,全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安全警示:

一、消费者不要随意采食和购买野生蘑菇。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摘、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

二、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工地食堂、集体用餐单位、大型会议活动、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体用餐不得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餐饮服务单位要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野生蘑菇,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坚决防止误食野生蘑菇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

四、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不适,如恶心、头晕、呕吐、幻视、幻听等症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年3月25日,为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分别在商场超市、菜市场、酒店、饭店、村委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发放并张贴《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安全警示》余份。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hbyx/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