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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全州县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6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8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为确保桂林市全州县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年度桂林市全州县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设公开招聘岗位33个,计划招聘教师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年度桂林市全州县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要求的届毕业的普通高校生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报考,但录用后需要签订1年试用期,并要在试用期内考取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和普通话考试,但还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参加报名。

(三)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年度桂林市全州县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四)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对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六)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本次招聘报名之首日为界。

2.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报名时提供不了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审核一律不予以通过。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年桂林市全州县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环节规范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8月10日在桂林市教育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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