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共4类食品3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1)。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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