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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被调剂,孩子不能被一抱了之

龙之朱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7月5日,一份落款为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唐月英、邓振生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告知书,在网上引起热议,并数次登上微博热搜。

告知书中提到,根据20世纪90年代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严峻形势,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中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涉事夫妻超生的孩子为第七孩,已被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且没有留存去向记录,不存在拐卖儿童行为,故对该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这背后,隐藏着一个骇人听闻的悲惨故事。年,唐月英、邓振生夫妻在交了元超生罚款后,夫妻二人未满一岁的第七个孩子被抱走,至今下落不明,骨肉分离近33年。

在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严格的时代,一些地方曾经通过各种“土办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但像全州这样收了罚款仍把孩子抱走的做法,还是引发了公众愤怒。什么叫社会调剂?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就把群众未满一岁的孩子抱走?

超生至七孩,这对夫妇的做法确实不当,即便是在鼓励二孩、三孩的当下,生七孩也是太多了。但现在这件事的重点,显然不应是生几个才合适,而是一个文明公正的社会究竟应该如何对待生命的问题。一个小小的生命,哪怕其出生是违背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不应被粗暴剥夺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权利,更不应被随便派送给某个不相干的家庭。这关乎人的基本权利,关乎一个社会的基本准则。

告知书上说,此举是彼时彼地的政策,“是县委、县政府根据当时区、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全县严峻的计划生育工作形势需要作出的决定”,但这样的决定无疑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法。

法不外乎人情。超生有错误,也接受了处罚,当地有什么权力把孩子抱走?即便是出于对孩子的照顾便利,也不应该这样做。而当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允许这样做。退一步讲,既然“社会调剂”是县里作出的决定,是一种“土政策”,那么,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当地也应有相应的细则、流程和留痕记录。毕竟,这涉及到一个个鲜活生命。然而,现在当地却回应说,并无记录,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粗暴抱走孩子并拒绝说出去向,当地如此回应民众诉求,已不仅仅是态度问题,而是其治理理念出现了严重偏差。

据桂林晚报消息,5日下午,桂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说明称,全州县卫健局存在不当处理信访事项行为,该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相关人员已被停职检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已组成联合工作组调查此事。

希望当地处理该问题时,不要仅仅停留在应对舆情上,而是将相关干部停职检查当做彻查问题的开始,深入调查此事。要调查清楚这个孩子究竟“调剂”到哪里去了?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他被“调剂”的孩子?涉事人员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也是在7月5日,一则来自公安部的消息备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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