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全州县医疗保障局文件
紧急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鉴于近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余额年底清零的谣传,现做以下说明: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不存在“清零”一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年1月1日实行门诊医疗统筹之后,最大的变化就是不再有“个人账户”,今后不再有钱款划入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但是参保人原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可以按原个人账户政策继续使用,直到用完,同时可以用于门诊统筹个人自付及自费的费用,但是不能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为防止传言进一步扩大,造成不良后果,现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于年12月17前组织全体有关医务人员集中学习《关于桂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门诊医疗统筹的通知(市医保发()1号)》(见附件)文件精神,此外,各乡(镇)卫生院要立即组织辖区内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对门诊医疗统筹医保政策进行培训,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解读工作。在学习培训时,特别强调门诊统筹个人最高限额元只能在生病时使用,不能
以任何其他方式套取医保基金。
近期,县医保局要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督查,若发现有定点医疗机构或村卫生室以“清零”说法误导群众无病就医或换取医疗保健品等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县医保局将根据医保有关条例给予处罚。
附件:关于桂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门诊医疗统筹的通知(市医保发()1号)
全州县医疗保障局
年12月16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