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全州县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号)精神,为做好我县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桂林市全州县年特岗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及目的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确保特设岗位教师面试工作的质量和秩序。
通过面试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了解和鉴别应聘人员身体、心理、思想品德、发展潜力等情况,确保择优选拔人才。
二、面试对象
年报名应聘全州县特岗教师通过资格审查且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
1.时间:年6月24日8:30——17:30。应聘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地点:全州县教育局九楼会议室(全州镇桂黄中路号)。
3.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凡是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及原件核验工作,应聘者必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和复印件:
⑴从报名系统导出的《报名信息表》(右上角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原件1份;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按时毕业的证明;专科毕业生毕业证书未明确是否属于师范类的,应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是否属于师范类的证明。
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⑸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不提供,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仅此类人员必须提供)。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如所提供证件与原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提供的信息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原件核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以上需查验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按上述材料顺序排放)一式一份。
4.年6月26日前“全州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