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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民政局关于全州养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

延边州民政局关于

全州养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通告

根据《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关于在养老服务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养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延边州民政局关于印发延边州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州民政局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州养老机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解除日期另行通知)。此防控措施适用城市公办福利院(公办养老院)、公办农村福利中心、民办养老院、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民政精神卫生机构、儿童福利院。具体防控措施如下:一、养老服务机构要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履行安全责任,制定和完善机构内部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组织实时监测和防护,要设置临时封闭标识和通告。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监测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二、临时封闭期间,所有养老机构一律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各养老机构可引导老人子女和亲属利用   本平台为《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单位、自媒体转载或者传播《延吉新闻网》《延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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