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首先是震惊,然后是气愤,什么样的深仇大恨,非要将9岁女孩置于死地呢?
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事件经过:
5.7号
江苏南京
9岁女童,嫌疑人单某
9岁女童不慎落水,被一男子救起后带走并失踪。
女孩遭奸杀。
当地民警部门通过目击证人和监控行动轨迹很快将嫌疑人单某被抓,据了解嫌疑犯有前科,裁判文书网显示,其曾两次犯强奸罪入狱。
第一次是故意强奸杀害被判了十年。但是听邻居说坐牢4、5年后就出来了,花了几十万私了了。第一次杀的是六岁半的女孩。第二次是年8月,也是强奸罪,也是私了,判了2年7个月。
如此恶贯满盈的罪犯,为何都是以“私了”结束?其家族或者去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势力?是否又是一起权钱交易的黑幕,请有关部门尽快还逝者一个公道。
九岁正是发现美好世界的时候,如花一般的年纪正含苞待放,竟遭此厄运,很难想象其父母将承受多么大的痛苦?
虽然此刻说节哀顺变,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但还请节哀,逝者已逝,生者如斯。
父亲在采访中说到孩子的火化和整个事件的经过都不会告诉其母亲,如果告诉她的话,整个人肯定就会疯掉。
写到这里,真的不知道要说些什么,犯罪嫌疑人单某屡教不改,此恶劣行为人神共愤,说是猪狗不如,有点贬低猪狗,如果证据确凿,请求有关部门立马枪毙,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事件发生后,村民们一方面感到十分恐慌,另一方面非常气愤,已经有上百位村民联合签名摁手印,请求有关部门严格法办。
不管背后有多么大的势力盘根错节,奸杀幼童就算枪毙十次也不足以平民愤,希望不要到最后以“精神疾病”来逃脱法律应有的制裁。
有“精神疾病”就是是逃脱法律的武器吗?就可以犯法之后逍遥法外吗?
此前河南原阳4位男童被埋事件,由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施工方导致。
5月3日广西全州县3名孩子水库溺亡,三人为堂兄妹,最大的12岁、最小的才5岁。
5.7号的南京女童遭奸杀。
如何保护你?我的孩子。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家长肯定有责任,但更可恶的是犯罪嫌疑人,希望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希望家长能悉心教育孩子拥有安全意识。
工作再忙,为了孩子,一切都是值得的。
你对犯罪嫌疑人单某有什么想说的呢?
我是上善李老师,专注于青少年成长教育问题,如果您有不同意见欢迎您展示在评论区,以帮助更多的家长和学生,谢谢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