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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县级社会组织

践行民政宗旨服务保障民生

蒲城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县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了切实加强对县级各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县级登记的各社会组织实施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年6月30日以前经县民政局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批复准予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应参加年检,不参加年检视为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二、年检时间

年3月1日起至年5月31日结束,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三、年检方式

年度检查采用网络年检的方式,由社会组织登录指定系统(   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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