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广大参保群众:
为维护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终止为身份不明的存款人提供服务”的规定,配合代发银行做好个人账户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现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8月(含8月)以后到龄(年满60周岁)且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人员,请将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于到龄前一个月交各村协办员;
二、今后凡未按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到龄人员,银行将不能正常办理养老存折,从而影响个人养老金的发放,不再补发养老金。
望相互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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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农保办
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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