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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推广:-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1月9日18时至1月15日,我县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根据《蒲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1月10日至15日早7时至晚20时,蒲城城区实施机动车禁限行管理措施。
具体为:
10日(星期五)限尾号5和0
13日(星期一)限尾号1和6
14日(星期二)限尾号2和7
15日(星期三)限尾号3和8
特此通告
年1月9日
来源:蒲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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