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办理全州部分车驾管业务的通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
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州疫情防控实际,报请湘西州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我州将于年3月2日恢复办理部分车管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恢复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本级车管所和大田湾车管分所窗口部分业务。
2
各县市车管所业务恢复工作在属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及时恢复。
3
对于“交管”APP上已经开通的交管业务,仍使用线上申请模式,我们在业务办结后会将相关牌证通过邮寄方式送到达。窗口不受理“”平台上已开通的车驾管业务。
4
对于“交管”APP上不能办理的业务,确需到服务窗口来办理的,实行预约机制,请车主或驾驶员本人提前1-3个工作日拨打电话(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预约或-,大田湾车管分所预约-),实名预约(暂不办理现场取号),我们将做好事前导办,最大限度保证业务正常办理。
5
恢复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本级窗口交通安全违法处罚业务,实行排队限额控制,人员间隔1米,排队不超过5人,空位后补缺。同时,指导群众通过“交管”平台和处罚自助机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6
暂缓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及驾驶人审验学习、满分学习现场教育工作,具体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为减少人员聚集,车管大厅将采取分批、限流控制措施维护大厅办公秩序,请广大车主、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配合工作人员的指挥引导。请需要到窗口办理相关公安交管业务的办事群众,自觉服从安保人员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测量、实名登记等工作。对没有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将不予办理。
湘西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2月28日
编辑:范欢
审核: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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