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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掉进黄河,3名家人施救,结果全部被冲

夏天天气炎热,很多人喜欢在这个季节到海边或河里游泳,享受清凉。但是,每年的春夏季也恰恰成了溺水事故的高发期。近日在各地接连发生的溺水事件,又给我们成人和小朋友敲响了警钟。5月2日,在延安市宜川县壶口镇昝家山村黄河大桥的下游,一家5口去河边游玩,只有男孩的奶奶因年龄大没有去河滩上。男孩落水后,其父营救失败并与其一同落水,后来妻子和另一个男孩,也为救他们而相继坠入河中。据悉,这一家人系重组家庭,夫妻双方各自带有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而且女方已经有五六个月身孕。事发后,当地进行全方位的搜救,多日仍未找到4个人的下落。无独有偶,5月3日,桂林市全州县也发生了溺亡惨剧。当天下午1点多,龙水镇大仙水库有三个孩子溺水,两男一女,年龄分别为12岁、11岁和6岁。当晚8点40分,搜救人员将3个孩子打捞了上来,均已没有了生命体征。从接连两起的溺水事件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教训:首先,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并制定相关的安全警示标语。在壶口这起4人落水事件中,虽然有许多搜救人员参与救援,还有落水者余号的亲戚赶来帮忙,但是黄河河面宽,水质浑浊,水下情况复杂,这些特点都不利于搜救工作的展开。所以我们一定要防患于未然,在安全问题上绝对不能疏忽,要在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做好警示标语,严禁游客下到浅滩游玩或随意走动。与此同时,各地水库的面积都很大,无法保证水库边每个地方都有人员把守,这也容易延误打捞溺水者的最佳时机。因此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水边防范的教育,在没有成人监护的情况下,严禁未成年儿童在水库边游玩,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悲剧的重演。其次,随着天气越来越炎热,家长带着孩子到水边玩耍本无可厚非,但家长们不仅要做好孩子的监护工作,还要给孩子制定全面的安全措施,并严格监督孩子执行。从这两起事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落水都是因为缺乏安全意识,擅自靠近危险水域,若再不加强对孩子们安全意识的培养,类似的事件层还会层出不穷。为安全起见,家长和孩子切记要做到“四知”和“六不准”:“四知”,即知道孩子的去向,知道孩子和谁在一起,知道孩子在做什么,知道孩子约定的返回时间。“六不准”,即绝不在没有告知家长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下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陪同的情况下游泳;绝不在陌生的水域下水游泳;绝不在没有救援人员和安全措施的水域游泳;绝不允许水性不好的未成年人擅自下水施救。希望大家能够从这两次事件中得到教训,在水边玩耍时,一定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谨记“四知”和“六不准”,切莫因自己的一时大意而酿成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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