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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查处立即关停

2月11日,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疫情期间,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暂停营业的4家门店进行了查封,要求其关停整改。

红旗路天桥东北角怡康医药超市对外销售发烧药品未进行实名登记,且没有当日消毒记录,其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咳嗽药、退热药人员实名登记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要求其暂停营业,立即整改,并对其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针对南环路实验中学对面百老泉酒坊、红旗路房管所门口东侧oppo手机店和电信局西侧华为手机店,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暂停营业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月1日发布的5号公告要求:“疫情期间,除经营基本生活需求的米、面、油、肉、蔬菜、干菜调料、药械可按要求营业外,其余门店全部暂停营业”有关规定,当场责令其关停,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在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户,疫情防控期间,请按照公告要求严格执行,不允许经营的门店坚决不能营业,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来源:蒲城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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