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贷受理时间:
(一)学生上网申请贷款时间:年6月1日——年9月30日
(二)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集中办理贷款时间:
大学在校生申贷受理时间:年8月1日——8月10日
大学新生申贷受理时间:年8月11日——9月30日
注:具体办理时间:上午8:30——11:40;下午:3:00——5:4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回执录入截止时间:年10月10日
二、注意事项:
(一)接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及国家开发银行通知,对于年符合贷款条件的首贷学生必须先进行预申请,然后才能办理贷款。续贷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同时,贷款前必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声明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级资助中心在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
(二)各位同学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请务必牢记申请贷款时登录贷款系统的登录名和登录密码及贷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宝的账号和密码,便于贷后相关工作的开展。同时,贷款学生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