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四川公司凉山分公司
-年全州社区店引商入店项目
(第一批)
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国移动四川公司凉山分公司-年全州社区店引商入店项目(第一批)于年2月15日09时30分开标,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及份额:
标包1
第一中选候选人:四川兴四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选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西昌新超强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备选;
第三中选候选人:西昌讯捷通通讯有限公司,备选。
标包2
第一中选候选人:鸿翔合作营业厅,中选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金阳宏伟合作营业厅,备选;
第三中选候选人:金阳县阳光移动代办点,备选。
标包3
第一中选候选人:冕宁县科睿通讯部,中选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冕宁县先锋营业厅,备选;
第三中选候选人:冕宁县耀阳营业厅,备选。
标包4
第一中选候选人:木里扎昌街合作营业厅,中选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木里万捷通讯,备选;
第三中选候选人:木里县一达合作营业二厅,备选。
二
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服务期限等内容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年2月15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三
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年2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
采购人姓名:陈林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人员姓名:黄国庆
采购代理人员
采购代理人员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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