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严控”,常态化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
为强化疫情防控,我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各乡镇监督分所上下联动、全员出击,组织全县卫医院、个体诊所、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再次进行“回头看”检查,查漏补缺。
截止8月30日,我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共检查单位数家次,发现违规接诊发热病人3人,下达监督意见书份,警告单位数10家次,罚款单位数9家次,责令停业整顿单位数2家次,共罚款元,拟罚款元,出动监督执法人员人次,出动监督车辆车次。“顶风作案”,我县2家医疗机构关停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中,医院、卫生室、诊所基本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加强信息登记和“二码联查”。但个别医疗机构人员仍思想麻痹,心存侥幸,未落实防控措施,甚至违规接诊发热患者,存在较大隐患。
8月16日执法人员发现全州某诊所,因未设置预检分诊点,未完成本诊所传染病防控工作,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10天。
8月23日,执法人员前往我县某卫生室检查时,发现该卫生室门诊日志上登记着7月7日至7月19日共接诊了三名发热病人,分别为38.5℃、39℃和40℃的患者。该卫生室存在未引导发热患者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的行为,证据面前,该卫生室负责人对以上行为供认不讳。
该卫生室违规接诊发热、咳嗽病人的行为,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责令停业整顿20天,要求卫生室负责人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温馨提示
一、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须做到:
1、设置预检分诊点,对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进行测温、查健康码和接种码、要求佩戴口罩;
2、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治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
3、对不得接诊的病人要做好登记、上报、转诊及随访等工作,对于有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患者,要立即留观,上报,专车转运。
4、做好院感防控,加强诊室的通风,定期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接下来全州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将持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吊销个人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投诉举报
请广大市民注意!如发现医疗机构有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违法违规执业等相关行为,请及时向辖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举报,投诉举报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全州县卫生健康监督所:-、
绍水镇分所(管辖绍水镇、咸水镇、才湾镇):-
龙水镇分所(管辖大西江镇、永岁镇、龙水镇):-
文桥镇分所(管辖黄沙河镇、庙头镇、文桥镇):-
全州镇分所(管辖全州镇、东山乡、白宝乡):-
石塘镇分所(管辖枧塘镇、石塘镇、两河镇):-
安和镇分所(管辖安和镇、蕉江乡、凤凰镇):-
来源:全州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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