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加快推动工作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国办发〔〕2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56号)等文件精神,州医疗保障局等0部门印发了《甘南州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州医保字〔〕7号)和《甘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州医保字〔〕4号),并完成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中选甘肃药品采购协议的签订工作。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4+7”试点全面落地平稳实施已近半年,试点中选药品在保障质量和供应的同时大幅降价,显著降低相关疾病药费负担,提高了群众用药质量水平,带量采购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企业营销成本,促进了营销模式调整和行业生态净化,我州群众对早日能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充满期盼。但同时,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平台操作比较复杂的工作,为确保各县市各单位对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招采合一,保证使用,质量优先,保障供应,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的政策和具体采购规则,药品范围和组织形式等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年5月28日至5月29日,州医疗保障局在合作市召开了全州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培训会。全州县市医疗保障局分管局长、具体业务经办人员、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业务负责人及州医保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了培训。州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兴怀主持会议并进行了动员讲话;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马世全解读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相关政策;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业务负责人孙振鹏对高值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采购流程等进行了讲解;华招公司工程师对甘肃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功能及做了操作演示和详细讲解。
孙兴怀要求,全州落实中选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是刚性任务,各县市局和各级医疗机构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加强风险防范。培训会上,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业务负责人和系统工程师还就医保基金预付、支付标准和结算、签订采购协议、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等方面的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问题解答与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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