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于11月24日受理该案,由叶玉秋副检察长承办。犯罪嫌疑人熊某被抓获后,叶玉秋副检察长带领办案人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查看现场,就案件侦查取证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经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熊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此前消息
11月15日一早,不少浙大老师、学生纷纷转发一条寻人启事,走失的是一位级浙大本科毕业生,后在英国留学回来的女生谭同学。
记者联系上最早发现谭同学失踪的王同学,她说谭同学的手机被一位来自江苏的游客捡到,捡到手机的位置在莲花峰山顶附近。
但是在16日凌晨,噩耗传来。
杭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确认失联多日的谭同学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被发现,但已无生命体征。
11月17日晚间23点55分,杭州警方通报该事件称,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失联女大学生系遭他杀。警方已于16日16时锁定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岁,广西人),并于11月17日15时50分许,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成功将其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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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人民网
编辑:小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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