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号)精神,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切实做好甘南州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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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年,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全州选拔招募(人数按省人社厅分解下达的指标为准)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服务期为2年。02
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选拔对象为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院校甘南户籍或高考时户籍在甘南的年毕业生(含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毕业24个月以内、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24个月以及报考支医岗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以往参加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项目服务的人员不能报名)。(二)选拔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志愿到农牧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4.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前应获得毕业证。5.报考支医岗位的研究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年)的通知〉》(学位〔〕11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年)〉的通知》(教职成〔〕10号)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03
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先考试,再审核报考资格,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人社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三支一扶”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交报名申请(年6月7日9:00至6月11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